石油和天然气

石油和天然气重大危险的监管发展

海上的石油钻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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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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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管和独立的政府机构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管,在维持油气安全运营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离岸监管历史

继英国Piper Alpha灾难和墨西哥湾Macondo悲剧性井喷之后,安全案例法规的实施欧洲指令2013/30/EU推动了欧洲重大危害监管方法的通用性,采用了包括英国在内的各国的最佳实践。虽然欧盟指令代表了欧洲海上油气作业的最佳实践,但DNV熟悉监管国际最佳实践(IBP),这使我们能够支持和制定其他地方的法规。

DNV监管经验

DNV在许多不同的监管管辖区都有经验,从安全目标设定制度(如欧洲大部分地区和澳大利亚)到更强调指导的挪威,以及具有规定性安全监管历史的美国。在欧洲,DNV正在支持希腊和爱尔兰的主要危险监管机构制定和运行他们的监管制度。我们还成功地与卡塔尔、新加坡、文莱等国的监管机构合作,制定了新的监管制度。

我们的专家确定了对每个国家最相关和最有效的监管工具和技术。这不是“一刀切”的情况,也不是坚忍地应用IBP;安全监管制度必须适合该国及其石油和天然气行业。

我们可以就如何建立安全监管制度提出建议,以最大限度地从安全案例、核查和绩效报告等监管活动中获益,同时不会给行业带来不成比例的监管负担。

制定法规的过程

主要立法形成监管制度,在这里,DNV可以首先通过与监管机构合作,确保主要立法在技术上是合适的,并将提供预期的结果。这是通过确定安全法规IBP对该国的适用性来实现的。主要立法通常包括要求风险尽可能低(ALARP)。额外的规定可以是在授予操作许可之前提交安全案例或报告,例如欧盟指令。

制度的发展最好分阶段进行,允许在制定详细的规定和指导之前就广泛的原则达成一致。对于欧盟指令,这些原则已经被定义。一般而言,所需的工作包括:

  • 总体框架
    • 制定法规或指导框架,通过监管机构实现政府的安全相关目标和目标,包括通过文件提交(重大危险报告或安全案例等)、检查和执行实现这一目标的广泛方式。
  • 指南的开发(取决于框架需求)
    • 安全案例或重大危险报告,要求操作人员或业主证明重大事故危险和相关安全风险已被识别并将得到有效管理
    • 独立第三方核查
    • 监管机构检查
    • 向监管机构报告业绩
    • 事件报告和调查。
  • 监管机构内部流程的开发
    • 评估和检查程序
    • 监管机构收取的费用和征税。
  • 利益相关者管理
    • 确保业界和其他政府机构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并考虑他们的意见和问题。
  • 培训
    • 培训监管机构,以确保新制度顺利实施。

持续的支持

一旦安全监管制度运行,DNV还与监管机构合作。我们通过直接检查或安全案例和相关文件的评估,为监管机构提供从井口到用户的规范操作的各个方面的独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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