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的执行
1.1 DNV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和任何商定的适用规则和标准执行求职信中“工作范围”部分所述的工作(“工作”)。所执行工作的范围应仅在求职信的工作范围部分中列出,如果含糊不清或不完整,应参考DNV向客户提出的任何建议或投标来确定。
1.2 DNV将提供适当的合格人员来开展工作。除非另有约定,DNV可在任何时候替换指定到该工程的人员,前提是任何替换人员是合适的。客户可以书面通知DNV派往工程的任何人员,提出任何合理的反对意见。在DNV收到该等通知后,双方应在不得无故拖延的情况下会面并讨论异议和任何措施或重新分配,在此之前,DNV可以在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罚款的情况下暂停由相关人员执行的任何工作。
2.一般义务
2.1双方同意,妥善、及时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工作依赖于双方有效地沟通和交换相关信息。为此目的,双方同意尽其合理的努力,以一切必要的方式进行合作,并就本协议项下的工作范围发展和保持公开的沟通和共识。
2.2客户同意,DNV履行工程要求DNV有权进入并检查所有相关地点和设施,并提供所有相关、正确和完整的文件和信息。为此目的,客户应及时作出一切必要安排,并向DNV提供进入上述信息和现场的一切合理必要的途径。客户应对其提供的信息的正确性负责,DNV有权依靠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来履行工作。
2.3客户应及时通知DNV任何实际的或可能的延迟进入相关地点或设施,或延迟提供或更改DNV履行工作所需的信息。如果客户未能及时向DNV提供所需的访问权限或必要信息,DNV可通知客户没有访问权限或信息不足,并且在收到客户的访问权限和/或必要信息指示之前,DNV可以在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罚款的情况下暂停工程的执行。
3.健康、安全和环境
3.1双方应采用合理的标准促进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确保其员工的安全工作环境。
3.2客户应及时通知DNV: (i)客户所知道的任何实际的或潜在的HSE风险,并且与工作的执行合理相关;以及(ii)客户要求DNV人员遵守的针对此类风险实施或计划的任何措施。
3.3每当DNV的工作涉及到访问或在客户控制的设施或现场工作时,客户应对工作环境的充分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法律合规性负责,包括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控制相关风险。每当DNV人员出现在客户的设施或现场时,DNV人员应遵守客户根据本HSE条款提供的HSE指令。如果DNV或其人员自行判断认为相关风险不可接受或未得到充分解决、控制或以其他方式减轻,DNV或其人员可拒绝开展任何活动,或访问任何区域或现场。任何此类决定均应暂停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双方就如何进行达成一致之前不承担任何责任或处罚。
4.变化
4.1客户可以书面要求DNV在本协议项下进行额外的合理的类似工作(“变更”)。
4.2如果客户要求变更,或者DNV认为客户的任何指示构成变更,DNV应以变更订单(“变更订单”)的形式列出变更的概述,包括对时间表和报酬的影响,并应向客户发出变更订单。除非客户在五(5)个工作日内反对变更订单,否则该变更订单应被视为接受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客户反对变更订单,双方应讨论变更对时间表和报酬的影响,并同意修改变更订单。
5.税务及薪酬
5.1每一方单独负责向任何公共当局支付针对其活动征收的任何和所有税款。就本协议而言,任何及所有价格、费用、费率或报酬均按所述约定,不包括任何形式的销售税、增值税和/或任何其他可能适用的类似税。
5.2客户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十(30)天内,按照给DNV的求职信(包括任何变更)中约定的方式向发票上注明的DNV银行账户付款。
5.3如果逾期付款,DNV有权根据本协议的适用法律收取逾期付款罚款利息,或收取比三十(30)天LIBOR利率高出3%的利息,以较低者为准。
5.4除法律规定外,所有款项应以清算资金支付,不得有任何扣减或抵销,不得因任何政府、财政或其他当局现在或今后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税收、征费、进口税、关税、收费、费用和预扣款而扣减。
5.5如果客户必须根据适用法律预扣税或其他款项,则客户应从支付给DNV的款项中扣除和预扣该等款项,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或任何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支付该等款项。客户应在付款前通知DNV有关此类预扣,并应尽合理努力与DNV合作,寻求双重征税条约减免和/或其他可用的豁免和减免,在本协议项下寻求豁免客户可能承担的任何一般预扣义务。客户应根据适用法律向DNV提供以DNV名义开具的预扣税凭证或税单。
5.6对于为期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长期合同,费率应于每年1月1日定期修订。
6.保密
6.1各方(“接收方”)同意对其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从另一方(“披露方”)收到的、经明示或在合理情况下被视为对披露方保密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接收方应以合理的谨慎和勤勉对待接收到的此类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传播或披露此类信息,但前提是每一方均可与其管理人员、员工、关联方、子公司或分包商共享此类信息,这些人员、员工、关联方或分包商应承担反映本协议原则的保密义务。
6.2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且除以下条款中的例外情况外,所有培训材料均应被视为机密信息。客户不得与其联属公司、子公司或分包商共享培训材料,除非该等材料被列入参与者(定义见第15.1条)。
6.3第6.1条规定的义务不适用于(a) DNV在本协议项下提及客户以争取其他业务的任何努力,除非客户明确以书面形式禁止此类提及,或(b)涉及以下任何信息:(i)接收方从没有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已经或将要知道的信息;(ii)并非由于接收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在公共领域中普遍存在或变得普遍存在;(iii)任何主管法院、政府机构、船旗国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公共当局根据适用法律、法院命令或其他公共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或(iv)已被证明是由接收方独立于本协议开发的。
6.4尽管有上述规定,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DNV有权将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包含或以其他方式反映客户信息的任何信息用于其自身的统计或分析目的。此类信息只能以汇总的匿名形式披露给第三方。
6.5本条中的义务在工作完成或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并在相关信息保密期间继续有效。
7.终止
7.1本协议自后一方在求职信上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所有可交付成果交付或工作以其他方式完成并付清全部款项之前保持全面有效,除非根据第7.2或7.6条提前终止。
7.2在下列情况下,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i)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未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ii)如果另一方资不抵债,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处于破产程序、接管、解散、清算、清盘或以其他方式终止业务,则立即终止;或(iii)为方便起见,在任何时间以三十(30)天的书面通知另一方。
7.3如果根据上述第7.2 (iii)条终止,客户应向DNV偿还截至终止之日所进行的所有工作,以及DNV因终止而合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
7.4尽管有第7.3条的规定,当客户取消、终止或暂停已确认的培训活动(“终止事件”)时,应适用以下取消/终止费用。
a.如果在培训活动前15-30天发出终止事件通知,则支付约定费用的50%加上DNV因培训活动而产生的任何不可收回费用的100%。
b.如果终止事件的通知在培训活动前14天或更短时间内发出:100%的商定费用加上DNV就该事件产生的任何不可收回的费用的100%。
7.5未使用完整作品的参赛者无权向DNV退还任何费用。
7.6如果未能及时提供上述第1.2条所要求的文件或信息,DNV有权终止本协议。
8.知识产权
8.1 DNV对培训、电子学习和培训材料(如果培训材料由DNV创建)以及DNV作为工作的一部分创建或提供的任何其他可交付成果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包括版权。
8.2在遵守保密条款的前提下,参与者有权将培训材料仅用于客户的内部目的。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使用培训材料的许可包括一项限制性权利(不可转让且不可再许可),即根据本协议仅将培训材料用于客户的培训或电子学习目的。培训材料构成DNV的版权材料或DNV许可使用的版权材料,无论本协议是否到期/终止,均应保密处理。该许可不包括在培训发生后的12个月内复制、编辑、翻译或将培训材料提供给客户组织内外的其他人的权利。在此期限结束后,用户应确保删除所有培训材料副本。
8.3尽管有上述规定,双方同意,在本协议之前存在的任何知识产权(无论是否注册)仍应是发起方的唯一财产。
9.不可抗力和贸易限制
9.1任何一方均不违反本协议,也不对因受影响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事件导致的未能或延迟履行承担责任,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武装冲突、恐怖袭击、内战、骚乱、有毒危害、流行病、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火灾、爆炸、公用事业服务故障、劳资纠纷、基础设施瘫痪、制裁、或在上述任何事件发生后的任何公共限制,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发生。
9.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有关情况的详细情况。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十(30)天,任何一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9.3如果一方、其最终母公司或其最终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受到或将受到与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作品相关的国家政府、联合国、欧盟或类似组织的制裁或处罚,双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或处罚。或该工作将被视为非法或与相关方、其分包商和/或其分包商的母公司的适用法律相冲突。
10.责任与赔偿
10.1各方(“赔偿方”)应就以下方面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索赔、损害赔偿、损失和费用(统称为“索赔”)向另一方、另一方的关联公司和分包商、其及其雇员和其他代表(统称为“受赔偿方”)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i)赔偿方或其关联方或分包商的任何雇员或其他代表的人身伤害、疾病、疾病或死亡;以及(ii)赔偿方、其关联公司、分包商或其任何雇员或代表的财产或设备的损失或损害。
10.2客户应对因客户违反第2条(一般义务)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进行赔偿并使DNV免受损害;(ii)与本协议有关的超出或超过第11条限制的对DNV的索赔。
10.3无论任何相关索赔、损害赔偿、损失或费用如何产生,无论是否根据合同、侵权行为(包括疏忽)严格责任或其他原因产生,上述规定的赔偿均应适用,除非在以下情况下并在一定程度上由受赔偿方造成:(i)意图造成损害或伤害的故意和错误行为或不作为;(ii)对已知的或明显的风险不计后果地忽视或有意识地漠不关心的作为或不作为,从而极有可能造成损害;以及(iii)一方在本协议适用法律项下不能合法限制其责任的任何情况。
10.4每一方在得知可能导致对另一方就本协议提出索赔的任何事件后,均应毫不拖延地通知另一方。
11.责任限制
11.1任何一方对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第三方的损失或损害应负责任。任何一方均不排除因其自身欺诈或欺诈性失实陈述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在任何情况下,任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或其关联方承担任何类型的清算的、特殊的、附带的、惩罚性的、后果性的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或收入的中断或损失、商誉损失、利润损失、浪费的管理费用、替代设备的成本或停机成本,无论发生何种情况。
11.3除第6.1条和第11.1条规定的义务或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外,dnv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最大累积责任应限于以下两者中较小者:(a)相当于本协议项下支付给dnv的报酬的十(10)倍的金额,或(b) 300,000美元(usd $300,000)。
12.保险
12.1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一般责任和专业责任及其相关人员保持足够的保险,保险金额和条款应符合各自行业的合理标准,并由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承保。
13.公平商业行为、反贿赂及合规
13.1双方应按照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DNV行为准则)以公平、道德和合法的方式开展各自的业务活动,避免任何不可接受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或默许敲诈勒索、贿赂、使用童工、侵犯人权或强加不合理的工作条件。
13.2对于因赔偿方违反本条款而引起的索赔,每一方均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害。
14.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14.1本协议仅受挪威法律管辖和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14.2双方应尽其合理努力,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争议”)。如果双方不能通过谈判解决任何争议,该争议应专门提交给奥斯陆律师事务所。
15.附加特殊条件
15.1工作执行:
a.客户应确保DNV及时收到将参加DNV提供的培训、电子学习或其他工作的人员名单(“参与者”)。
b.客户应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都遵守DNV GL培训师关于提供服务的合理指示。乐动体育登录不允许对培训或电子学习进行录音和/或录像。
c. DNV不保证任何特定结果,也不承担任何与作品或可交付物内容和/或作品或可交付物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任何后续使用相关的符合目的的义务(已明确否认)。
d.客户应确保DNV提供的用于访问电子学习或培训材料的所有用户名和密码仅向参与者披露,并由获得该用户名和/或密码的参与者保密(未经DNV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其他员工或客户代表披露)。如果客户和任何参与人发现任何用户名和/或密码的丢失、被盗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未经授权使用,则应立即通知DNV。
15.2使用E-Learning工具的许可
a.除非另有约定,电子学习工具由在线培训组成,参与者可以使用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线培训。
b.使用电子学习工具的许可包括一项受限制的在线访问和使用该工具的权利,为期30天,目的是参与者遵循电子学习。该许可不包括下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或重新分发电子学习的权利。除非在求职信中另有书面约定,每个客户的个人电子学习参与者人数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