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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初步协议,从2024年起将航运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立法机构已就将航运业纳入其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达成协议。根据最终通过,从2024年起,在欧盟以商业目的运输货物或乘客的5000 GT以上船舶将被要求获得并交出二氧化碳排放限额。从2027年起,近海船舶将被包括在内。这条法定新闻总结了欧盟排放交易制度的最新信息。

适合船东、经理和租船人

欧洲议会(EP)、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已就从2024年起将航运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达成协议。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文本,本通讯基于有关协议和欧盟委员会2021年7月14日提案的现有信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预计将在晚些时候正式通过修订后的指令。随着最终文本的通过,以及欧盟委员会通过相关的实施和授权法案,可以预期有关要求和流程的进一步细节。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一个排放限额与交易体系,将有限数量的排放限额(即上限)投放到市场上,并可以进行交易。这一上限每年都在降低,以确保到2030年欧盟的排放目标(相对于1990年减少55%)能够实现,同时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

EU ETS和EU MRV要求

根据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从2024年开始,在欧盟/欧洲经济区从事贸易的船舶的每个公司都必须交出与其在一个日历年内排放的一定数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应的排放限额。这些要求适用于船舶公司,即船东或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如经理或光船租船人,他们已经承担了船舶运营的责任,包括ISM规则规定的职责和责任。排放将通过现有的欧盟MRV(监测、报告和核查)系统进行报告和核实,该系统将进行修订和扩展,以涵盖必要的温室气体排放、船舶类型和尺寸。

发射范围

船舶类型和尺寸

从2024年起,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将包括以商业目的运输货物或乘客的5000 GT以上船舶。欧盟MRV制度将从2025年起扩展至400 GT以上的近海船舶和400 - 5000 GT运输商业货物的普通货船。从2027年起,5000 GT以上的海上船舶将被纳入ETS。到2026年,欧盟委员会将审查400 - 5000gt的普通货物和近海船舶是否也将纳入ETS。

类型 大小(GT) 欧盟MRV 欧盟ETS
运载货物或旅客的船只 5000 + 在力 2024
一般货物和近海船舶 400 - 5000 2025 待评估
海上的船只 5000 + 2025 2027

温室气体(GHGs)

从2024年起,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将包括二氧化碳2而欧盟MRV将在同年延长,包括报告甲烷(CH4)和一氧化二氮(N2O),这是船舶排放的另外两种温室气体(GHG)。从2026年起,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也将包括这两种温室气体。

温室气体 欧盟MRV 欧盟ETS
有限公司2 在力 2024
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 2024 2026

航行

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内航行和停靠港口的所有100%的排放,以及进出欧盟/欧洲经济区航行的50%的排放都受欧盟排放交易制度的约束。为避免规避行为,停靠在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转运港口,但距离欧盟/欧洲经济区港口不到300海里的集装箱船舶,也需要包括到该港口航程的50%排放,而不仅仅是从转运港口的短距离排放。欧盟将提供转运港口名单。

航行范围 欧盟MRV 欧盟ETS
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内航行和停靠港口时的排放 100% 100%
进出欧盟/欧洲经济区航行时的排放 100% 50%

分阶段

放弃配额范围内的排放量将逐步逐步实施,根据上述范围,从2024年的40%排放量开始,到2025年增加到70%,到2026年增加到100%。

分阶段 2024 2025 2026
受欧盟排放交易制度约束的排放份额 40% 70% 100%

豁免和减损

某些活动可豁免或减少缴纳津贴的义务,例如某些冰级船舶、某些服务于没有铁路或公路连接的人口少岛屿或位于最外围区域的船舶,以及履行公共服务义务的船舶。

合规流程

每个公司都需要在管理机构注册。对于在欧盟注册的公司,管理当局将是其注册的成员国,而对于欧盟以外的公司,管理当局将是船舶公司在过去两个监测年内航行中停靠港口次数最多的成员国,或者,如果该公司在过去两年没有在欧盟进行贸易,则管理当局将是在欧盟首次停靠港口的成员国。欧盟将为每个公司编制一份管理当局清单,每两年更新一次。

在修订指令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在通过时决定),更新的船舶EU MRV监测计划必须由认可的验证者进行验证,并提交给公司管理当局。监测计划应说明监测和报告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方法。从2024年1月1日起,每艘船舶需要根据修订后的监测计划开始报告。

从2025年起,每年3月31日之前,需要向管理机构提交一份经核实的公司排放报告。公司排放报告汇总了报告期内(即历年)公司负责的每艘船舶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范围内报告和核实的排放量。请注意,这实际上意味着船舶排放报告需要比现行欧盟MRV制度提前一个月进行核实和提交。在每年9月30日(已注明,须经确认)之前,必须向管理当局交出必要的排放限额。

处罚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期间不符合欧盟MRV要求的船舶可能会被驱逐出境,并被拒绝在欧盟贸易。未能交出配额的公司将被处以每吨二氧化碳100欧元的超额排放罚款,并且仍有责任交出所需的配额。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不遵守规定的公司,其负责的所有船舶都可能被拒绝进入欧盟。

生物燃料和电子燃料将如何处理?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允许对生物燃料、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和符合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下的可持续性和温室气体减排标准的可再生碳燃料使用零二氧化碳排放因子。RED修订提案仍在谈判中,将运输燃料的温室气体减排标准设定为70%。然而,欧盟尚未最终确定授权法案,定义RED下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和回收碳燃料的规则。

如何获得排放限额?

船舶公司将不会获得任何免费津贴。排放限额可以在一级市场上通过欧洲能源交易所(EEX)安排的拍卖获得,该交易所目前与欧盟签订了处理这一问题的合同。

此外,还有一个庞大的二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排放限额可以通过双边交易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衍生品进行交易。

收入最终在哪里?

拍卖的收入被分配给不同的接受者。将船舶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意味着将有大约8000万至1亿份额外的排放配额投放市场。其中,2000万碳排放配额的拍卖收入将捐给创新基金,用于运输特定项目。其余收入将分配给欧盟成员国,除了气候和能源相关活动外,不会用于其他特定用途。

建议

DNV建议从2024年起,船舶在欧盟MRV和欧盟ETS范围内的公司为更新的监测和报告要求做好准备。建议船舶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范围内的公司对合同安排进行必要的更新,并开始考虑如何获得必要的排放限额。

DNV将通过技术和监管新闻、网络研讨会、播客等方式向客户通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联系

2022年11月14日

海事组织海事安全委员会(MSC 106)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安全委员会第106届会议于11月2日至11日在英国伦敦举行。MSC 106通过了新的《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十五章关于载有工业人员(IP)船舶的安全措施以及相关的强制性知识产权规则,并推进了新的自主船舶国际安全规则草案的制定。通过了允许使用高锰钢建造液化天然气罐的要求,并批准了起重设备和锚装卸绞车的新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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